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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公辉)2021-03-2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尹公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
       9                9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0/1/20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
                                                                            同意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2/26    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5/3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7/1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同意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8/17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0/28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2020/12/31                                                                  同意
             独立意见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
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
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
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年报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
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
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事前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
讨论。
   七、   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   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指引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了广大
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尹公辉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