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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
    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
    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2/26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5/18                    关于公司应对新冠疫情的发展计划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0/5/31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拟在深圳市宝安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2020/7/10
                第六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8/17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0/10/28
               第八次会议   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2020/12/31
               第九次会议   案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均按时列席各次股东大会,
     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

         三、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
     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2020 年,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资产置换、资产担保和抵押等行为发生。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
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8、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
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1 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
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
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