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0,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00%。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1.75 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办理 130,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价格:12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
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594,000 80.00% 0.2732%
术和业务骨干(26 人)
预留部分 148,500 20.00% 0.0683%
合计 742,500 100.00% 0.341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归属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归属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 25%
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3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5%;并且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并且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60%;并且
第四个归属期 2024年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0%
注:1、上述“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自主研发品牌产品营业收入;
2、上述“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之和,下同。
公司层面考核结果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且
100%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或
0%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
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合格
与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4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
告。
2、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4,000 股第
5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26 日作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日,向 25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48,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和归属事宜,并根据公
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
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9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6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符合归属条件。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
任职期限要求。
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7
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 报告:2021 年度公司自有品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 牌 营 业 收 入 为
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632,162,393.85 元 , 相 比
归属安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增
排 核年度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 长 26.15% ;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第一个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5%;并且 2
2021年 102,771,147.81 元 , 相 比
归属期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
不低于10% 2020 年净利润增长 13.45%;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
第二个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30%;并且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
2022年
归属期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 属比例为 100%。
不低于2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
第三个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
2023年
归属期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
不低于3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
第四个 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60%;并且
2024年
归属期 公司净利润同比2020年增长率
不低于40%
注:1、上述“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自
主研发品牌产品营业收入;
2、上述“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
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之和,下同。
公司层面归
公司层面考核结果
属系数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
率完成度M≥100%且
100%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
度N≥10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
率完成度M<100%或
0%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
度N<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
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8
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
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合格
与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3 人离职不符合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激励资格,其获授的 72,0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 废失效。其余 23 人的个人考
属系数。 核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 为 100%。
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
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
法》执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
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2.00 元/股调整为 11.75 元/股。
9
2、公司《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进行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6 人调整为 23 人,其获授的
72,000 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因上述事项,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3 人,因离职未归属的股份数量为 72,000 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0,500 股。除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2 月 8 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3 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30,500 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11.7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
归属情况如下:
占获授第二类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第 一 期 可 归 属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总
性股票数量(股) 数量(股)
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522,000 130,500 25%
术和业务骨干(23 人)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3 名激励对
10
象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 23 人,拟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为 130,500 股。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资格
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3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归属条件。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保
持公司核心员工稳定,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本次归属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 23 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
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设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1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之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
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30,50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217,400,000 股增
加至 217,530,500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12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
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北鼎晶
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