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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7,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变,
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二)本次权益分派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217,400,000 股增加至
217,530,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以调整后的总股本 217,530,500 股为分配基数,
分配比例不需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7,530,5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7,530,5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26,295,75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81                    方镇

               2                    01*****675                   牛文娇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前股数                           本次变更后
股份类型                                       转增股本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690,250      55.48      60,345,125    181,035,375   55.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6,840,250   44.52      48,420,125    145,260,375   44.52

三、股份总数         217,530,500    100.00     108,765,250   326,295,75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 326,295,75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3325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B 座、C 座 A 座 3801

    咨询联系人:牛文娇、车舟

    咨询电话:0755-26559930

    传真电话:0755-86021261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