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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上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慎、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合法有效;

    2、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具备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方镇先生、牛文娇女
士、钟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建军先生、谷
琛女士、肖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管 黎 华                 刘 昱 熙                    尹 公 辉




                                               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