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四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时间 自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 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 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