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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10-1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别声明: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谷琛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
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独立董事谷琛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星期
三)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谷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
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ras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鼎股份

    股票代码:300824

    法定代表人:GEORGE MOHAN ZHANG

    董事会秘书:牛文娇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 3801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联系传真:0755-86021261

    电子信箱:buydeem@crastal.com

    邮政编码:518055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4、《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谷琛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谷琛,女,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国际法硕
士。2015 年至 2017 年,担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至今,担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谷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对《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202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1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期间每个工
作日的 9:30-12:00、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
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
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
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
区)A 座 37 楼

    收件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5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联系传真:0755-8602126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
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
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
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谷琛

                                                    2022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
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
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谷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
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
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
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
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