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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2-10-1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3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45%;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60%;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
 第四个归属期       2026年
                                 75%;并且公司净利润同比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50%
注:1、上述“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自主研发品牌产品营业收入;
2、上述“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之和,下同。

                    公司层面考核结果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且
                                                                        100%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M<100%或
                                                                         0%
       公司净利润同比各年度增长率完成度N<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
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合格
与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
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核期间和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 4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
可于收到考核结果 5 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
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
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
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