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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鼎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10-27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
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和
部分外籍员工,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除此之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97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3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陈 华 金                   田 佳                     刘 云 锋




                                              日期: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