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
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2022/1/2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
第三届监事会第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 2022/3/23
十八次会议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3 2022/4/15
十九次会议 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4 2022/4/27 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5 2022/7/22
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6 2022/8/8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7 2022/8/24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二次会议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四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8 2022/10/10
三次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9 2022/10/26 案
四次会议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0 2022/11/30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11 2022/12/8
六次会议 案
二、2022 年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均按时列席各次股东大会,
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
三、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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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未发生资产
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2022 年,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资产置换、资产担保和抵押等行为发生。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
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8、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3 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
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不
4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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