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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819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
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储征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左都美为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聘任刘文伍、卢金芳、刘键、郭江宁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翀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聘任左都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 亮:                                  杜培军:




     陈良华: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