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就测绘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6号)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6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5,013,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586,100.0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3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6Z000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面向智慧城市(南京)的行业时空信息 1 136,576,400.00 建邺发改备【2018】25 号 协同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 2 142,375,300.00 宁新区管审备【2018】191 号 项目 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 3 43,634,400.00 建邺发改备【2018】21 号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合 计 402,586,1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402,586,1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 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 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 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314,91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面向智慧城市(南京)的行业时空信 1 136,576,400.00 46,933,064.59 息协同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 2 142,375,300.00 38,944,415.66 项目 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 3 43,634,400.00 8,437,437.29 建设项目 合 计 322,586,100.00 94,314,917.54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013,900.00元(不含税),其中由 华泰联合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合计 36,184,798.70元(不含税),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8,829,101.30元(不含税)。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8,829,101.3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税) 1 承销费及保荐费 37,551,696.89 1,366,898.19 2 审计费及验资费 9,000,000.00 9,000,000.00 3 律师费 2,545,174.21 2,545,174.21 4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00,000.00 4,700,000.00 5 发行手续费等 1,217,028.90 1,217,028.90 合 计 55,013,900.00 18,829,101.30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31.49万元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882.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8月19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 1、测绘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测绘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测绘股份使用募集资金9,431.4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882.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长庆 姚 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