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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08-2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0] 210Z004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1-3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4-5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0] 210Z0045 号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份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测绘股份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测 绘股
份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 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
明》是测绘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
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测绘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1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测绘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
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测绘股份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此页无正文, 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0]
  210Z0045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8 月 10 日




                                    3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规定,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76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88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7,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5,013,900.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2,586,1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
诚验字[2020]216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面向智慧城市(南京)的行业时空信息协
     1                                                     136,576,400.00 建邺发改备【2018】25 号
              同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        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42,375,300.00 宁新区管审备【2018】191 号
              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
     3                                                      43,634,400.00 建邺发改备【2018】21 号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合   计                            402,586,1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402,586,1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

                                                     4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94,314,917.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号
         面向智慧城市(南京)的行业时空信息协同
 1                                                                   136,576,400.00              46,933,064.59
         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       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42,375,300.00              38,944,415.66
         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
 3                                                                      43,634,400.00             8,437,437.29
         目
                          合     计                                  322,586,100.00              94,314,917.54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5,013,900.00 元(不含税),其中由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合计
36,184,798.70 元(不含税),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18,829,101.30 元(不含税)。本公司已用

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8,829,101.3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税)
     1      承销费及保荐费                              37,551,696.89                             1,366,898.19
     2      审计费及验资费                               9,000,000.00                             9,000,000.00
     3      律师费                                       2,545,174.21                             2,545,174.21
     4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00,000.00                             4,700,000.00
     5      发行手续费等                                 1,217,028.90                             1,217,028.90
              合     计                                 55,013,900.00                            18,829,101.30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