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1-0252021-04-23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拟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
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
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议案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 亮: 杜培军:
陈良华: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