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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李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了 《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股 份 减 持 计 划 的 预 披 露 公 告 》
    (2021-064)。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李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71,104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21%。

           近日,公司收到李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李勇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
    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勇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1438           81,104            0.072414286%

                          合计                                   81,104            0.07241428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4,416        0.97%       1,003,312         0.90%

 李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104         0.24%        190,000          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3,312         0.73%        813,312          0.7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
    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公司股东、监事李勇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实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1,104 股,因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公告日前 30 日内为窗口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5 条的关于“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在定期
    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
    行为。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就公司股东、监事李勇先生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
    事项进行了相关情况说明和后续处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
    于公司监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21-088)。
           3、李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中,李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期间,李勇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
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