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良华)2022-04-19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良华,我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 2021 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专业、
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依法、依章程,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没有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我亲自出席历次董
事会、列席 1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
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
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我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
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际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出席
陈良华 8 8 0 0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数 自出席
陈良华 1 1 0 0 否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1 2021 年 4 月 22 日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见》
2 2021 年 5 月 13 日 同意
次会议 2、《关于收购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
3 2021 年 5 月 31 日 同意
次会议 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
4 2021 年 7 月 21 日 同意
次会议 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5 2021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次会议 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
6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同意
一次会议 关联交易情况确认的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科技与
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履行相应职责,2021年召
集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审议了涉及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
集资金、委托理财等方面共计21项议案。同时加强对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督检
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认真审阅,听取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的汇报,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
管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
状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
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坚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赢利能力,更
好地树立规范、诚信的上市形象,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好
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我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
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良华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