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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30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819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涂   勇:                                   杜培军:




     陈良华: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