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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能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当前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所以,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审议事项。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正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
情况。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王高(签字):




    许瑞林(签字):




    祝祥军(签字):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