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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能电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71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在完
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
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吴强(董事长)先生、段育鹤先生、陈敢峰先生、李建飞先生、
吴超先生、陈运萍先生
    独立董事:纪志成先生、熊源泉先生、权小锋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吴强先生(召集人)、段育鹤先生、纪志成先生
    审计委员会:权小锋先生(召集人)、熊源泉先生、陈敢峰先生
    提名委员会:熊源泉先生(召集人)、权小锋先生、段育鹤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熊源泉先生(召集人)、权小锋先生、李建飞先生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刘德龙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尧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蒋晓斌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段育鹤先生
    副总经理:陈敢峰先生、李建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运萍先生
    1、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0510-85161899
    电子邮箱:stock@si-n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 6 号
    2、公司董事长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0510-85161899
    电子邮箱:stock@si-n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 6 号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
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运萍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王高先生、许瑞林先生、祝祥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高先生、许瑞林先生、祝祥
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高先生、许瑞林先生、祝祥军先生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股份变动将
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监事离任情况
    赵龙先生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赵龙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270 万股,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 年 9 月 1 日,赵龙先
生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超额减持 180,000 股。
    赵龙先生离任公司监事职务后,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赵龙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自本人离职信息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3)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公司在此向以上到期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附: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强,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
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79 年 12 月至 1990 年 7 月任职于无锡县造纸厂,
1991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无锡市龙达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龙达纺织”)
转印分厂主管,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无锡龙达集佳纺织品有限公司董
事长,2003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龙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任昆山百思德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龙德信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4 月
至今任麟腾博阁(南通)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麟腾博阁”)董事长兼总
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扬州百思德纺织品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
无锡华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峰投资”)、无锡云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
今任无锡大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吴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4%,
通过云峰投资、华峰投资、朔弘投资、大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5.44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吴超
为父子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段育鹤,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
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历任江苏省纺织集团无锡公司副总经理,江苏
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日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日风新
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思能智慧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能电气(宁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段育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0.00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5%,通过朔弘投资、大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陈敢峰,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 EMBA。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
司光伏逆变器部门销售部总监。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
锡上能绿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绿电”)执行董事,上能电气(印度)
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印度”)董事,无锡思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阳谷思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目前,陈敢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1.84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通过大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与公
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建飞,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
程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现任上能绿电监事,上能印度董事,成都赛特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李建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2.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吴超,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职员,2011 年 8 月
至今任无锡龙达集佳制版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麟腾博阁监事,
2015 年 9 月至今任朔弘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超先生通过朔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2727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强为父子关
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运萍,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历任无锡龙达实业总公司会计,无锡龙达
集佳纺织品有限公司部长,龙达纺织财务总监,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麟腾博阁监事。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陈运萍先生通过华峰投资、大昕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9.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
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纪志成,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无锡轻工业大学(现为“江南大学”)信息与控制学院助教、讲师、副
教授、教授、院长,曾任江南大学教授、校长助理、发展规划处处长、副校长,
现任江南大学二级教授、江南大学无锡市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无锡宝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宏裕
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纪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熊源泉,男,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西金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南京源紫尚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熊源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权小锋,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鲁东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苏州大学东吴商
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教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以下非上市公司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
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权小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德龙,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正高级
人力资源师。历任长江机械厂职员,无锡恒泰电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无锡虹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及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上能电气(宁夏)有限公司监事,阳谷思农生态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监事,成都赛特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刘德龙先生通过无锡华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91%,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尧,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注册会计
师。历任中国银行无锡惠山支行柜员,无锡奥丰食品有限公司会计,鹰普(中国)
有限公司会计。现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人员。
    截至目前,高尧先生通过无锡大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6.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7%,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蒋晓斌,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截至目前,蒋晓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