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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能电气: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3148         债券简称:上能转债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2年度股
  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前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票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
      1.00                                                  √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2.00                                                  √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3.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
      4.00                                                  √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5.00                                                  √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6.00                                               √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7.00                                               √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8.00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9.00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
      10.00                                              √
                  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11.00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           √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2.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3.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4.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5.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关
      16.00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            √
                  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5、6、7、8、9、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05
月16日下午17:00 前送达,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传真登记
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以及信函邮件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年度股东大
会”字样。
    4、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0-83691198
    传真:0510-85161899
    邮政编码:21417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27          投票简称:上能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
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05 月 18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
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人
(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
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
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
      1.00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
      2.00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
      3.00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
      4.0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
      5.00                                     √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6.00                          √
        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7.00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8.00    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9.00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
10.00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11.00                         √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
12.00                         √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
13.00                         √
        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
14.00                         √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
     15.00                                    √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止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16.00                                    √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注意:请在对提案投票时打“√”,“同意”、“反对”、 “弃权”只能择其一,
同时在两个选项打“√”的、错填、字迹无法辨的,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 托 人( 签名 )
(法人股东则由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和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码

委托日期                            2023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则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05月16日17时之前以邮
 寄或邮件方式(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请进行电
 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
 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
 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
 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