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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丹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华春)2021-04-20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华春)


    本人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出席会议8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
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相关
议案均认真审议,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
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
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20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预计2020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3.在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0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

参与了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的披

露、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

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要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解。日常主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积极主动地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工作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

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

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一)在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在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 在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

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华春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