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金丹科技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3-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丹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解 明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乐真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深交所涉及创业板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法规和备忘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
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
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是 不适用
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变更
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
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 业
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 牌
主办券商,未勤勉尽
责,对挂牌公司重大 合
同等核查不充分,中 国
证监会下发[2021]17 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书》,对国金证券采 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国金证券做出如 下
整改:1、修订完善新三
板挂牌标准,提高项 目
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
投行内控制度,进一 步
3
夯实“三道防线”;3、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提
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 专
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
职调查制度等规定, 提
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
动问责程序,落实问 责
措施。
2021 年 3 月 25 日,因国
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 保
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 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 程
中,未勤勉尽责履行 相
关职责,对招股说明 书
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 准
确、注册申请文件披 露
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 数
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 关
注,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30 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对国 金
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 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
施。国金证券引以为
戒,认真查找和整改 问
题,建立健全和严格 执
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
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
量,并根据公司内部 问
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 行
内部问责。
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
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 在
保荐扬州日兴生物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
中,对发行人销售回
款、内部控制等事项 的
核查不充分,中国证 监
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 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 理
措施。国金证券引以 为
戒,认真查找和整改 问
题,建立健全和严格 执
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
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
4
量,并根据公司内部 问
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 行
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解 明 宋乐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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