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2022年4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郸城县金丹大道0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7,074,0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5,853,5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52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220,4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74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039,940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5,800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4,1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其中律师以视频接入方式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6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3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5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065,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1,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4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6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31,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4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65,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31,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4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39,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81%; 反对34,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19%;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0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264%; 反对34,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73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065,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31,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4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065,1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3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5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7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2%;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8%;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张鹏先生、于培星先生、崔耀军先生、王然明先生已经回避表 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5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61,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2%;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史永祯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31,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47%; 反对 8,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15,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5%;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5%;弃权0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 认弃权 0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有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鹏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3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7%; 反对8,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5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彦宇、张孟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金丹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金丹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