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3-02-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规
定,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或“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安排人员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对金丹科技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
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概述
培训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培训方式:远程视频培训及向培训对象发送学习资料自学
培训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
二、培训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培训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金
丹科技的具体情况,拟定了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培训方式,并认真准备了培训
课件。培训内容具体包括如下:
(一)保荐机构培训人员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并介绍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上市规则,重点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
披露(深证上〔2022〕1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内容并分享相关案例。
(二)保荐机构培训人员讲解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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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
理的相关要求,并分享了相关案例。
(三)保荐机构培训人员将相关法规文件进行了汇编,并对上述培训内容形
成的课件等文件进行了整理,向所有参会人员进行了发送,督促培训对象主动学
习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证券
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本次培训后,国金证券向金丹科技提供
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三、培训效果
金丹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按照本次培训工作的安排,积极
安排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为保荐机构和培训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组织
保证,为培训对象参与培训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
训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工作,相关人员
进一步加深了对最新规则的认识与理解,增强了个人的规范和守法意识。本次培
训实现了培训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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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解 明 宋乐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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