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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码:2023-016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鹏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9,049,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32.6865%,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鉴于张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762,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8.171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3 号”《关于核准河南金丹乳
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00,000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 28,300,000 股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 。 公司 首次 公开 发 行前 股本 为 84,609,092 股, 首次 公 开发 行后 总股 本 为
112,909,092 股。其中限售股为 84,609,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74.94%;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为 28,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6%。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12,909,092 股增加至 180,654,547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81,328,800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9,325,747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0,654,547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78,520,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3.4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2,133,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5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鹏先生。张鹏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
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离职,
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
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
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0 年 10 月 22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六个月。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
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
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
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持股限售期结束后,如果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采用证券交易所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
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
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且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张鹏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无其他法定承诺和股份相关事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张鹏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张鹏先生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9,04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6865%。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762,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8.171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张鹏                 59,049,600    59,049,600        14,762,400   注

-          合计                 59,049,600    59,049,600        14,762,400

     注 1:张鹏先生是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任职期间和离职后
   六个月内,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2,736,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质押

   股份解除质押后除高管锁定外的部分即可上市流通。

       5、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
   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8,520,756   43.46%                 14,762,400   63,758,356    35.2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59,049,600   32.69%                 59,049,600             0   0.00%

      高管锁定股        19,471,156   10.78%    44,287,200                63,758,356    35.2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133,791   56.54%    14,762,400                116,896,191 64.71%

三、总股本             180,654,547      100%                             180,654,547    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丹科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创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