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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丹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丹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解    明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乐真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30 日
                                                 深交所涉及创业板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法规和备忘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2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
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
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是                不适用
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
                                         是                不适用
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
                                         未变更
更及其理由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2.报告期内中国
                 定》及整改情况
证监会和本所对
                 1)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或者其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
保荐的公司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
监管措施的事项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
及整改情况
                 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
                 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



                                     3
                 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
                 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
                 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
                 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照
                 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
                 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
                                          无
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解   明                       宋乐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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