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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现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鞠   雷                   刘德运                   李树森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