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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鞠雷)2021-04-26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
章程》《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审
议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
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涉及的相关问题,为公司相关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本人就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 6 次,以
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1 次。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了 1 次。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董事会议案经过客观
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现有资金情况,为更好促进公司发展,维持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经审核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0 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在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从公司经营实际出发提出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能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1)公司
向关联方济南金思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租房屋,预计总额不超过
2 万元;(2)公司 2020 年拟继续向公司关联方王惠兰采购劳务,交易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 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上述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黎峰和黎莉对第一项交易回避表决,董
事韩锋对第二项交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召开之前,我们事先认真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2)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
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主要原因系公
司有闲置办公室,是关联方的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系为正常
业务需要。上述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3、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决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审计机
构。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
《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财务审计机构。

    4、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经审
核,我们认为:公司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2019 年度 12 月 31 日)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操
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的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营及财务
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购买投资产品的安全性
可以得到保证。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三)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参与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会议并参与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组织架构建设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
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披露的报告,并重点审阅了年度报告和季度报
告,重点关注了披露的相关内容是否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是否存在侵犯投资者
权益的情况,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
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各项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
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
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
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
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鞠   雷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