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金现代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6-15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
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
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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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
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净利润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增长率(A)
对应考核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增长率(Am) 触发增长率(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82.0% 65.6%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115.0% 92.0%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