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6-30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1-042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张春茹 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7日 0 1,390,300
2 韩锋 2021年6月3日 0 330,000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说明及公司相关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1-025),经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
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
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
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有 7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刘长峰 2020年12月24日-2021年3月30日 500 500
2 任松柏 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1,000 1,000
3 费世增 2020年12月16日-2021年3月2日 2,100 2,100
4 秦春芝 2021年4月14日 0 1,500
5 成滨林 2020年12月22日-2021年5月11日 21,300 23,700
6 李晓华 2020年12月16日 600 0
7 刘栋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1日 2,400 2,4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
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不是基于知晓公司实施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
票交易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
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
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
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
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