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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
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科学应对
新冠疫情发展、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攻坚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
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2020 年工作回顾

    2020 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发挥决策职能,在面对海外疫情以及国内疫情发
展趋势不同的情形下,调整公司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和管控目标,落实管理层责任,
为公司全面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提供了决策支持和保障。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灯
光企业”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研发创新、全面开拓、精益求精、争创一流”
的年度方针,拼搏进取,创新实干,全面提升质量效益、管理水平、科技含量和
品牌形象,在海外疫情不断反复的情况下砥砺前行。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 4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约人民币 8,812.66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约人民币 18.42 亿元,企业总体
实力在成功上市后进一步增强。
    经过 2017 年的交接与磨合后,法国子公司研发出更多的新产品型号,受到
了市场的热捧,经营情况在 2018 年及 2019 年得到了较好的改善,公司自主品牌
销售占比逐年提升,在 2020 年新冠疫情下,法国子公司仍实现盈利。
    2020 年,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成功,走向更大的舞台,公司及整个董事会将
一如既往地脚踏实地,在疫情冲击以及海外经贸形势纷争下,积极抓紧“双循环”
战略,将经营好公司、把握好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为目标,期望以更好的业绩回
报投资者。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的制度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股
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其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合法合规,会议均以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
    2、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
    2020 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全年未发生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公司拥有独立
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2020 年 7 月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完善了公
司的经营范围。公司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均能认真、
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有效运作;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会议召开、召集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 9 次,审议并通过 24 项议案;召集、召开股
东大会 3 次,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 12 项。历次会议均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公司
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或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决策。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安排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尽职尽责,
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预算、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与经
营计划、聘请正中珠江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薪酬方案、2020 年度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购买额度、确认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 2019 年度与控股子公司之参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交易等议案。
    2、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目前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正式上市,董事会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积极参与关注研究公司的发展,公司的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三、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思路

    2021 年,董事会将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灯光企业”总目标,积极发挥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
事项,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
稳步有序开展,为全面实现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
    1、统筹战略和计划管控,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落实
    依据宏观形势和公司战略,特别是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新冠疫情的冲
击之下,及时补充修订发展规划,实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衔接、滚动管
理,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部署安排公司经营计划目标,夯实管理层责任,
保证各项目标全面承接、责任清晰、有效协同,深入推进运营计划、绩效评价信
息化管理,确保全年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2、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
体系
    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继续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
    一是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科学决策、及时决策、为经营层开展工作
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
夯实公司基础工作,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4、高度重视、抓好规范运作培训工作
    一是遵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完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做好财务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培训,不断加强公司各单位、
各级管理人员有关公司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