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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蒋伟楷先生、蒋伟权先生、许凯棋先生、劳杰伟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伟楷先生、蒋伟权先生、许凯
棋先生、劳杰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上述 4 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上述 4 名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艳女士、杨雄文先生、丁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
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我们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艳女士、
杨雄文先生、丁晓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上述 3 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上述 3 名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储小平                                庄学敏




王永红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