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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非独立董事:蒋伟权先生、许凯棋先生、劳杰伟先生
        独立董事:王艳女士、杨雄文先生、丁晓明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


    二、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陈嘉仪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嘉仪女士、陈华娥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斌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
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权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艳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独立董事丁晓明先生、独立董事杨雄文先
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丁晓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独立董事王
艳女士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蒋伟楷先生、董事蒋伟权先生、董事许凯棋先生 3 人组
成,其中蒋伟楷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蒋伟楷先生
    副总经理:肖翠娟女士、黄前程先生、谢诚之先生
    财务总监:许凯棋先生
    董事会秘书:劳杰伟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劳
杰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李岸霖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李岸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 董事会秘书劳杰伟及证券事务代表李岸霖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劳杰伟、李岸霖
    联系电话:020-84853328
    传真:020-39962698
    邮箱:security@terbly.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 109 号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