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9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市浩洋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审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
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
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艳                                   杨雄文




丁晓明




                                                    2022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