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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浩洋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全                          联系电话:021-3856554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凌霄                        联系电话:021-3856554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全、王文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相
关文件;查看公司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审工作计划及内控报告;查阅审计委员会相
关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
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
查阅公司公告文件;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相
关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现场查看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                   √
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查
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查阅公司定期
报告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重大合同;查阅并复印公司大额资金支付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针对每个问题逐项说明公司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持续督导措施及效果和进一步的整改
计划。
    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及建议事项如下:(1)提请上市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若涉及募投项目延期或可行性发生变更的,请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2)请上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避免出现违规事项;(3)请上市公
司持续关注持续监管规则更新和修订情况,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持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 全                         王凌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