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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浩洋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全                        联系电话:021-3856554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凌霄                      联系电话:021-3856554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
                                                 (1)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2 年)等相关法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募集资金持续监管要点,包含
                                                 基本要求、现金管理、结余募集资金
                                                 处置、募投项目延期等;
                                                 (3)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常见问题,
                                                 例如现金管理、募投变更、内控制度
                                                 及执行,并结合相关案例,对上述内
                                                 容进行解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2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         是               不适用
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
                                                 是               不适用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
                                                 是               不适用
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务派遣、社
                                                 是               不适用
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承诺
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杜绝占用公司
                                                 是               不适用
资金行为的承诺
10、发行人股东蒋伟楷、蒋伟权、蒋伟洪及林
苏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所涉及个人           是               不适用
所得税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未取得房
                                                 是               不适用
产证建筑物的承诺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部分租赁
                                                 是               不适用
房屋未取得备案登记的承诺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
                                                 不适用
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
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募投项目建设不及预期:




3、其他需要报告
的重大事项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
                  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证募投资金的实际投资效果,
                  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
                  整,同意公司将“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升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
                  项目”、“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平台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二
                  期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大程度落后于预期进度,后续保荐机构将进
                  一步督促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全               王凌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