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7-29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以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核查,在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在报告期内,公
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
独立董事:徐晓东 季立刚 徐兵
2020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