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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07-29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4 号)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7.57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57,949,292.4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1,300,707.5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20]4253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专户中的
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 381,366,417.57
元,(其中:人民币 65,710.02 元为存放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进行专户

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已进行公告披露,相关

文本已在深交所备案,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协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存放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用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号                                                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破碎筛选设

1    有限公司长兴县和    19126101040008976    备生产基地   238,739,463.30

         平支行                                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                         技术中心建
2                       1205270029200020086                62,710,349.98
     市长兴支行营业部                           设项目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
                                              补充营运资
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48092731                  79,916,604.29
                                                  金
        和平支行

                         合 计                             381,366,417.5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公司计划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请关注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指引(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

情形。

    六、其他

    附件 1: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8,130.07                                            5,636.41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9,534.29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
                         否      23,870.00 23,870.00 4,696.39 8,594.27       36.00%               0        不适用           否
地建设项目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6,270.00 6,270.00    940.02     940.02      14.99%               0        不适用           否

3. 补充营运资金          否      7,990.07 7,990.07      0          0            0.00%             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130.07 38,130.07 5,636.41 9,534.29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     38,130.07 38,130.07 5,636.41 9,534.29          -             -         0         -               -
                           破碎筛选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为公司在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集中区公司自有土地内投入土建、装修、生产设备采购等,本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环评、初步设计、部分建安工程及生产设备采购等工作,目前处于装修、部分生产设备采购阶段。截止本报告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期末,该项目尚未完工。
体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于长兴县和平镇工业集中区公司自有土地内,从事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而投入土建、装修、设备采
                       购等。本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处于建安工程的初始阶段,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完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投入及置换情况         行投入,公司计划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请关注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 381,366,417.57 元,(其中:人民币 65,710.02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元为存放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置换和后续投入。
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