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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江浙矿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召集人: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陈利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浙矿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5,207,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00 股的 75.2075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 20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5 %。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5,14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1431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 14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1 %。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 6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4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议案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2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健律师、张晓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