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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1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进行了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徐晓东 季立刚 徐兵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