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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

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事 4 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与

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准
则要求及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02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