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1-06-02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250,000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的8.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50,000股,占本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的8.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公司股本为75,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浙矿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0]46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0,000股,并于2020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75,000,000股增

                               1
至100,00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股,其中,首发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75,00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创投”),浙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作

的与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浙创投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浙创投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

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

                              2
             最高可达所持股份总额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浙创投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浙创投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7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50,000股,占公司公告日股

             本总数的8.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50,000股,占公司公

             告日股本总数的8.2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量
              1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50,000 股       8,250,000 股
                             合 计                  8,250,000 股       8,250,000 股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75,000,000       75%         -           8,250,000    66,750,000    66.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0       25%     8,250,000           -        33,250,000    33.25%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        100,000,000   100%

                                                    3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