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
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
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
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本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