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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
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
行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1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有关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52)、《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053)以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组织编写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54)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含),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利
华先生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公司财
务总监余国峰先生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及有关事项。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
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
划等。相关投资理财产品不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
金管理金额在董事会决定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55)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