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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徐晓东)2022-04-25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徐晓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独立、谨慎
的原则, 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
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发挥本人财务
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对外担保等
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会议,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1 年度,本人列席了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有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的基础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1.在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
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1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 2021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执行新租
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与银
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5. 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向客户提
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
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有无
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等事项进行了解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状况,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重大
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相关材料、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并重点对公司财务情
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解。同时,本人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亲自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查,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有利
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建议,发表客观、独立、公正的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
    2.通过与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经营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
沟通,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严格依法依规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通过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等形式,重点强
化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
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董监高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掌握公司所在行业及
市场的变化,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等,
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表独立意见,并充分运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徐晓东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