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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
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号)
“第三章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之第三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
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8日,T-1 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
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
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2023年3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
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2,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基数为32,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
包销金额为9,6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
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
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
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
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浙矿转
债”)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3月9日(T日)结束。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申购情况,现将本次浙矿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本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浙矿转债本次发行32,000.00万元(共计3,2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3月9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浙矿转债总计187,941,200.00元(1,879,412张),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58.73%。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浙矿转
债”应为132,058,800.00元(1,320,588张),按照《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
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浙矿转债”总计为132,058,000.00元(1,320,58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27%,网上中签率为0.0012734856%。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 量 为 103,698,067,42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10,369,806,742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01036980674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3月1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
式 , 摇 号 结 果 将 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浙矿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1,879,412         1,879,412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3,698,067,420      1,320,580     0.0012734856%
       合计             103,699,946,832      3,199,992           -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浙矿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3月7日在《证券日报》上刊
登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
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林为民

       电话:   021-23219654

    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23185172
           发行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
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