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1-19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
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胡明刚 陈雷 方东箭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