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时
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奖金发放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
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
将202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第三届监事
             2020 年 4   案
会第十次会
             月 26 日    关于《继续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0 年度财务预算

                         范围内签署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三届监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0 年 6
会第十一次               议案》
             月 19 日
   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   2020 年 8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会第十二次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0 年 10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会第十三次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0
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同时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和
审核,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财
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财务
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检查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在
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工
作能力和效率,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
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主要工作如下:
   (一)认真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
   (二)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
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使其决策、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合法、高效。
   (三)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四)继续针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相关部门
尽快纠正和整顿。
    (五)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的监督。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