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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
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以及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