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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
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的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管理等;
   2、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4、公司不存在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
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娟萍(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冯旭涛(签字):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